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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知名法律事務所ROSEN LAW FIRM鼓勵LivePerson, Inc.投資人在由該事務所提起的LPSN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前尋求法律服務

全球知名法律事務所ROSEN LAW FIRM鼓勵LivePerson, Inc.投資人在由該事務所提起的LPSN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前尋求法律服務

紐約--(美國商業資訊)--原因:全球投資人權益法律事務所Rosen Law Firm提醒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間(含上述兩個日期,簡稱「集體訴訟期」)購買 LivePerson, Inc. (NASDAQ: LPSN)證券的投資人,在由該事務所提起的證券集體訴訟中,申請成為原告代表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3日

這意味著什麼:如果您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了LivePerson證券,您可能有機會透過勝訴分成安排而獲得賠償,無需支付任何自負費用或開支。

下一步是什麼:如果您想加入LivePerson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13260,或撥打免費電話866-767-3653致電Phillip Kim律師,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以獲取有關該集體訴訟的資訊。這項集體訴訟已經發起,如果您希望成為原告代表,您必須在2023年6月23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原告代表是指代表其他集體訴訟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什麼選擇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人選擇擁有成功領導經驗的合格律師。發佈公告的法律事務所通常缺乏相當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價值的同儕認可。諸多此類法律事務所實際上並不提起證券集體訴訟。許多此類法律事務所實際上並不從事證券類集體訴訟,而只是把客戶轉介給實際執行訴訟的法律事務所。請明智選擇您的律師。Rosen Law Firm代表全球投資人,專注於證券類集體訴訟和股東派生訴訟。Rosen Law Firm曾就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的頂級規模證券類集體訴訟達成和解。2017年,Rosen Law Firm在ISS證券類集體訴訟服務評比中因證券類集體訴訟和解數量而排名第一。自2013年以來,該法律事務所每年均穩居該榜單前四名,為投資人追回了數億美元的損失。僅在2019年,該事務所就為投資人取得超過4.38億美元的賠償。2020年,創始合夥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Titan of Plaintiffs’ Bar)。該事務所的眾多律師都曾得到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表揚。

案件詳情:起訴書指稱,在整個集體訴訟期內,被告作出重大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揭露:(1) LivePerson未能解決內部控制相關的任何重大缺失;(2) LivePerson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第三季財務報表未揭露WildHealth暫停醫療保險報銷的情況;(3)因此,LivePerson的2022年第四季收入將受到影響;以及(4)因此,被告關於其業務、營運和前景的陳述,在任何相關時間都具有重大虛假和誤導性和/或缺乏合理依據。訴訟稱,當市場瞭解真實資訊後,投資人便蒙受了損失。

如欲加入LivePerson集體訴訟,請造訪https://rosenlegal.com/submit-form/?case_id=13260,或撥打免費電話866-767-3653致電Phillip Kim律師,或者寄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以瞭解有關集體訴訟的資訊。

訴訟集體尚未認證。在訴訟集體得到認證之前,除非您聘請律師,您不會獲得法律代表。您可以自行選擇聘請律師,也可以作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暫時不採取任何行動。投資人在未來任何可能分到的賠償金額,與其是否為原告代表無關。

請在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company/the-rosen-law-firm、Twitter:https://twitter.com/rosen_firm或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rosenlawfirm上關注我們,以瞭解最新情況。

Rosen Law Firm為全球投資人提供服務,其執業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派生訴訟。2017 年,Rosen Law Firm在ISS證券類集體訴訟服務評比中因證券類集體訴訟和解數量而排名第一。自2013年以來,該公司每年都名列該排行榜的前四名。Rosen Law Firm曾就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的頂級規模證券類集體訴訟達成和解。Rosen Law Firm的律師名列多個獨立和知名資訊源的排行榜,並受到其表揚。Rosen Law Firm已經幫助投資人追回了數億美元的損失。

律師廣告。先前案例不保證可獲致類似結果。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請前往 businesswire.com 瀏覽源版本: https://www.businesswire.com/news/home/20230511005769/zh-HK/

CONTACT:

Laurence Rosen律師
Phillip Kim律師
The Rosen Law Firm, P.A.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電話:(212) 686-1060
免費電話:(866) 767-3653
傳真:(212) 202-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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