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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熊證產品說明

牛熊證產品說明

產品說明
問:何謂牛熊證?
答:牛熊證是追縱相關資產價格的結構性或衍生產品。牛熊證有牛證和熊證之分,投資者可看好(牛證)或看淡(熊證)相關資產,並只需投資相對少量的資金。

牛熊證在發行時已設定到期日,但在牛熊證有效期內,如相關資產價格觸及上市文件所載的指定水平(稱為「收回價」),發行商會即時收回有關牛熊證。

牛熊證共有兩類:無剩餘價格的(N)及可能有剩餘價值的(R)。當牛熊證的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收回價時,N類牛熊證即告一文不值,R類牛熊證則可能會從發行商收回剩餘款項。就發行時所訂之價格,牛證之收回價會較現貨價為低,而熊證之收回價則較現貨價為高。
問:怎樣計算R類牛熊證(即有剩餘價值的牛熊證)之剩餘款項?
答:當牛熊證的相關資產價格觸及收回價、低於(限於牛證)或高於(限於熊證)收回價時, R類牛熊證則可能會從發行商收回剩餘款項。剩餘款項是根據相關資產於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至下一個交易時段完結時的最低(限於牛證)或最高(限於熊證)成交價而計算,惟實際款項以發行商最終公佈為準。若牛證相關資產的最低價觸及或低於行使價,或熊證相關資產的最高價觸及或超越行使價,則不會支付任何剩餘款項。
問:牛熊證如何運作?
答:牛熊證的發行價一般是以相關資產現貨價與牛熊證本身行使價二者之間的差價,再另加少許溢價(主要為財務費用)計算。行使價可以等於收回價、低於收回價(限於牛證)或是高於收回價(限於熊證)。以下例子簡單說明牛證的運作:

例子: N 類牛證
(無剩餘價值)
例子: R 類牛證
(含剩餘價值)
發行時
相關資產股票 X
現貨價$110
行使價 (發行時訂定) $90
收回價 (發行時訂定) $90
財務費用$7.2
合約權益100 : 1
到期 12 個月
牛證於發行時的理論價
= (現貨價 - 行使價 + 財務費用) / 合約權益
= ($110 - $90 + $7.2) / 100
$0.272
一手價值 (10,000 股)
= $0.272 x 10,000 股
$2,720
發行時
相關資產股票 X
現貨價$110
行使價 (發行時訂定) $90
收回價 (發行時訂定) $90
財務費用$7.2
合約權益100 : 1
到期 12 個月
牛證於發行時的理論價
= (現貨價 - 行使價 + 財務費用) / 合約權益
= ($110 - $90 + $7.2) / 100
$0.272
一手價值 (10,000 股)
= $0.272 x 10,000 股
$2,720
若現貨價跌至 $95

未觸及收回價.繼續以市場價格買賣
若現貨價跌至 $95

觸及收回價
發行強制收回事件
牛證被收回,買賣終止
牛證於收回時的剩餘價值
= (最低價* – 行使價)/合約權益
= ($92 – $90)/100
$0.02
一手價值: $200
* 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至下一個交易時段完結時(每日有兩個交易段: 早上及下午),相關資產的最低成交價;假設為92元以作示範;若最低成交價跌至或低於行使價,則不會有任何剩餘價值 。
問:有甚麼相關資產可供選擇?
答:根據香港交易所公佈,於牛熊證初推出時可以作為合資格的相關資產包括:五隻香港股票(即匯豐控股、和黃、中國石油、中國移動及長實)、恒生指數及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海外股票、海外指數、貨幣及商品。在諮詢證監會後,其他資產日後亦或可成為合資格相關資產。 牛熊證買賣
牛熊證買賣
問:可否沽出牛熊證的碎股?
答:不能,香港交易所只接受以手數為單位的牛熊證買賣。其他買賣事宜與買賣上市股票相同。
問:在甚麼情況下,牛熊證的交易指示會由 “已成交” 轉為 “未能成交”?
答:在牛熊證到期前,若相關資產之現貨價觸及發行時所訂定之收回價(”強制收回事件”),牛熊證會即時遭收回。牛熊證發行商會通知香港交易所有關觸發收回事件及收回生效時間,香港交易所隨即代發行商終止牛熊證買賣。由於發生強制收回事件及終止買賣兩者之間會有時間上的差距,所有在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進行之牛熊證交易將會被取消。本行於收到香港交易所確定後,方能通知客戶最新之交易狀況,而該等交易亦因而會由“已成交” 轉為 “未能成交”。與此同時,就牛熊證買入盤而言,有關資金凍結亦會被解除。
問:我怎樣可知道我今天買賣牛熊證之最終交易狀況?
答:本行只可於收到香港交易所確定後,通知客戶有關該等交易已由 “已成交” 轉為 “未能成交”。若閣下是透過自動化交易渠道如網上或自動化熱線買賣,你可於下列時間透過該買賣渠道查詢最終交易狀況: - 若為掛鉤本港上市股票/指數之牛熊證,可於當天晚上8時後查詢 - 若為掛鉤海外股票/指數之牛熊證,可於下一個工作天下午2時後查詢 若你是透過專人接聽證券買賣熱線買賣,本行會致電通知該等已取消之交易,同時你亦可於上述時間透過網上或自動化熱線查詢。
問:若牛熊證沽出指示已取消,會否影響我的購買力 ?
答:倘牛熊證沽出指示已取消,則相關之可收到款項亦會即時取消,如閣下有任何未交收之買入指示是以此款項買入,則須於T+2前存入足夠款項以免造成未經授權透支,否則本行有權沽出閣下之相關證券,以抵銷該未經授權透支。
問:倘我的牛熊證指示於強制回收事件前部份成交,其餘則強制回收事件後成交,是否整個指示均會取消 ?
答:不會,只有在強制回收事件後之指示方取消。任何於強制回收事件前之已成功指示,該等數量會正常於T+2交收。
問:購買牛熊證,除購買金額外,是否需付出其他交易費用?
答:牛熊證之收費與一般證券買賣相同。除購買金額外,客戶需繳付經紀佣金、第三者徵收之費用如印花稅、證監會交易徵費、交易費等。詳情可瀏覽本行之證券服務收費一覽
交收
問:我買入的 R 類牛熊證如果發生 "強制收回事件",我何時可以收到剩餘款項?
答:
”強制收回事件” Payment of Residual Value
上午交易時段發生(包括開市前時段)
發行商會於發生”強制收回事件”日根據發行條款定價,並在定價日三個工作天將計算後的剩餘款項(如有)透過香港中央姞算有限公司(HKSCC)發放

例:「如強制收回事件」於星期一之上午交易時段發生,則會於星期四透過HKSCC發放剩餘款項(其中日子不涉及假期)

本行於收到剩餘款項後會將款項存入客戶指定之收款戶內。
下午交易時段發生
發行商會於發生”強制收回事件”日翌日根據發行條款定價,並在定價日三個工作天將計算後的剩餘款項(如有)透過香港中央姞算有限公司(HKSCC)發放

例:如「強制收回事件」於星期一之下午交易時段發生,則會於星期五透過HKSCC發放剩餘款項(其中日子不涉及假期)

本行於收到剩餘款項後會將款項存入客戶指定之收款戶內。
* 根據相關資產於「強制收回事件」發生後至下一個交易時段完結時的最低(牛證)或最高(熊證)成交價而定,惟以發行商最終公佈為準。
問:如果我買入的牛熊證到期,我何時可以收到結算款項?
答:發行商會於牛熊證到期日後2 個工作天將結算款項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HKSCC) 發放(例子:如於牛熊證到期日為星期一,則會於星期三透過HKSCC發放結算款項,而其中之日子不涉及假期),本行於收到結算款項後會將款項存入閣下指定之收款戶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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