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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發明者之一施敏的良心告白

手機發明者之一施敏的良心告白

以下內容僅供參考,有興趣請向有關專業人士作更深入的查詢。

姓名 中 文:施 敏 英 文:Simon M. Sze
出生年月日 (西元)1936年3月21日 當選院士屆數 第20屆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系學士(1957)
美國華盛頓大學電機系碩士(1960)
美國史坦福大學電機系博士(1963)
經歷 美國貝爾實驗室研究(1963-1989)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系教授(1990 - )
國立交通大學電子與資訊研究中心主任(1990-1996)
國科會國家毫微米元件實驗室主任(1998 - )
專長 半導體元件物理、積體電路製程技術
曾獲得之 學術榮譽
中山學術獎(1969)
IEEE J. J. Ebers獎(1993)
中央研究院院士(1994)
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1995)
行政院傑出科技榮譽獎(1997)
教育部國家講座(1998-2001)
中華民國斐陶斐傑出成就獎(1998)
教育部國家講座(2001-2003)
現職 國立交通大學「聯華電子講座」教授兼「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主任





手機發明者之一施敏的良心告白

美國國家工程研究院最近公佈新院士名單,共有三位華裔學者入選,本刊上期僅提及吳京院士及陳惠發教授,尚有一位獲此殊榮者為本院新科院士、著名之電子工程專家施敏。施院士為台大電機工程學士、美國史丹佛大學博士,現任交通大學教授。他對現代微電子科技(Microelectronics)的發展有重大貢獻,是半導體元件物理及製程技術的權威。他在經濟部電子工業小組委員任內,協助成立工研院電子所,對開拓我國電子工業有前瞻性的建樹。


施敏,是非常厲害的人物,之前在貝爾實驗室研究,幾年前才回到國內,是大哥大四個發明人之一,寫過一本半導體元件物理,發行量大概已有一兩百萬本,被論文引用的次數約兩萬多次(據說是世界第一),這樣說只是想傳達一位學術界上很有地位的學者的看法而已。

施敏先生在一場Evolution of Nonvolatile Semiconductor Memory的Seminar時再三的強調關於手機的危險性,他引用美國目前研究的數據:
人類如處在2mG(毫高斯),就會有不好的影響,並當場示範,只使用可在10~200Hz(赫茲)範圍內的儀器,量的的結果是:
手機超過了儀器的上限 1000mG,而手機所用的微波範圍在2000,20000Hz 或更高。


他在國家實驗室所量的結果可以到達1~2萬 mG(毫高斯),這是通話中所量測的,更別提是在接通中了。本實驗所用的手機是motorola的,其他的品牌也不會好到哪去。

他舉一個在日本的朋友為例,他每天跟女友用手機聊天超過8小時,結果辦了第三天就掛了。

施敏教授又做了一個例子,就是用耳機來講手機,在耳機旁所測的電磁波約是 10 mG(因為電磁波是成指數的衰減),所以他做了強力的建議:

就是千萬不要用手機來談情說愛,有急事才適用。最好不要超過一分鐘,而且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用耳機,不用簡直是一種慢性的自殺!

        
手機發明者之一的良心告白:
1.使用手機五年可能會致癌
2.手機掛在左腰比在右腰好
3.最好不要掛在身上,最好放在背包
4.手機越迷你, 輻射越強.
5.最好用耳機聽


小心使用手機,請好好閱讀,這是忠告。

因為手機在接收訊號和發射訊號時,是利用高頻率的波來傳遞的,所以你可以把他想像成就是光,只是頻率不一樣而已。而人體由原子所構成,每個原子都有能階,如果剛好能接收這樣的入射波的話就會吸收能量,這和微波爐的原理是一樣的所以還是得小心一點喔...

剛剛我在電視上TVBS新聞中,有一則關於手机的新聞,被訪問者是一個研究員,他說他有一個朋友在大陸經商,用了五年的手機,最近竟然在耳朵到臉頰的部分出現了癌細胞,分佈的形狀就是一個手機的形狀,動手術還把肉「挖掉」,你還敢用?那位研究員還說,用一分鐘的手机,靠近耳朵的腦細胞溫度會上升1.5度細胞雖然不會死,但是細胞中的基因卻會壞死。除了這些之外,手機用多還會有失憶、提早老年痴呆的症狀,(但是不會禿頭啦!呵呵呵....)所以,除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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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D買返個大哥大~~~~~
man man 快D比我買左你個藍牙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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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fy08 於 2008-6-1 20:31 發表
快D買返個大哥大~~~~~
man man 快D比我買左你個藍牙 XD........
版主,你留言個個字我都識,但夾埋我就唔明呀!
何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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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牛氣洋洋 於 2008-6-1 20:57 發表


版主,你留言個個字我都識,但夾埋我就唔明呀!
何解呀?
快D買返個大哥大~~~~~ <<<<<買大哥大電話啊
man man 快D比我買左你個藍牙 XD........ <<<<<<叫燈神man 比佢個藍牙我......我買左佢

明唔明??
仲有~我唔係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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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驚.....
但係係真定係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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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aon 於 2008-6-1 21:12 發表
好驚.....
但係係真定係假 ......
真架~~~
不過唔洗驚!!!
你比左你部手機我咪無事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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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oofy08 於 2008-6-1 21:09 發表

快D買返個大哥大~~~~~  
Oh ! saw saw saw !
Sorry ! 師兄係網管唔係版主,特此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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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牛氣洋洋 於 2008-6-1 21:16 發表


Oh ! saw saw saw !
Sorry ! 師兄係網管唔係版主,特此更正!
:)
唔緊要!!!哈哈
我好好人既!!
我叫你哥哥就真!!!我只係小弟泥架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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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aon 於 2008-6-1 21:12 發表
好驚.....
但係係真定係假 ......
師兄,生活o係呢個年代,冇手機唔係咁方便!
可用o黎「溝通辦事」;「煲粥」可用家居�商用電話。
只要做到「慎用」,科技並唔係洪水猛獸。
感覺好唔好d?
遲d我會同大家分享有關使用手機o既轉載文章,使大家「知多一點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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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fy08 於 2008-6-1 21:19 發表

唔緊要!!!哈哈
我好好人既!!
我叫你哥哥就真!!!我只係小弟泥架咋~~
師兄心胸好廣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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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牛氣洋洋 於 2008-6-1 21:26 發表


師兄心胸好廣闊!
:)
你先係我師兄啊.......你一定大過我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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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牛氣洋洋 於 2008-6-1 21:24 發表


師兄,生活o係呢個年代,冇手機唔係咁方便!
可用o黎「溝通辦事」;「煲粥」可用家居�商用電話。
只要做到「慎用」,科技並唔係洪水猛獸。
感覺好唔好d?
遲d我會同大家分享有關使用手機o既轉載文章,使大 ...
師兄言重啦
我得個十六歲
但現時家居電話卻有被取代之勢
那麼應何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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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aon 於 2008-6-1 21:42 發表


師兄言重啦
我得個十六歲
但現時家居電話卻有被取代之勢
那麼應何做才對?
你16歲......嚇我麼....你16歲我咪未出世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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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aon 於 2008-6-1 21:42 發表


師兄言重啦
我得個十六歲
但現時家居電話卻有被取代之勢
那麼應何做才對?
禮多人不怪嘛!我稱呼人一聲師兄,可以時時勉勵自己要謙,人人都有長短,那怕三歲孩童,一定有地方可以啟發自己,要謙虛學習,學無止境啊!
或者o係距離上落手, Kaon 會唔會考慮用手機耳筒?相對唔好令手機咁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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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fy08 於 2008-6-1 21:34 發表

你先係我師兄啊.......你一定大過我既 XD
一齊互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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