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電腦節」對撼擦出侵權火花

「電腦節」對撼擦出侵權火花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電腦節鬧雙胞風波繼續升溫,合辦「深水埗腦場電腦節」的香港電腦業協會稱,收到由主辦「香港電腦節」的香港電腦商會發出律師信,指「深水埗腦場電腦節」以電腦節宣傳,涉嫌抄襲。電腦商會昨晚發表聲明,重申為維護「香港電腦節」品牌聲譽,勸喻有關組織停用「香港電腦節」品牌,免市民混淆;電腦業協會則要求區議會將「香港電腦節」主辦權公開招標。
  記者:劉嘉裕
  香港電腦業協會常務副主席呂健忠表示:「前日五時收到由香港電腦商會發出的律師信,信中說我們用了他們的名字(「電腦節」)宣傳,但我可以肯定,在我們決定使用「電腦節」一詞時,那一刻並沒有人註冊過這個名字,我們已檢查過版權!」由於過往「香港電腦節」,深水埗區議會均有份合辦,呂健忠質疑是否區議會提出控訴:「那是不是政府告我們?」
  協會又認為使用「深水埗腦場電腦節」名稱合情合理,對於是否涉及抄襲,該會正諮詢法律意見,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協會永遠名譽會長佘繼泉則要求區議會,將「香港電腦節」的主辦權公開招標。
  兩電腦節可互相呼應
  佘繼泉批評今年移師長沙灣遊樂場舉辦的「香港電腦節」,將會派接駁巴士到深水埗腦場外接載市民,做法等同「搶客」。他又指過去十三個月內,本港已有五個不同名義的電腦節,合共消耗十多億元營業額,大大打擊腦場生意,
  主辦「香港電腦節」的香港電腦商會,昨晚就電腦業協會的多項指控發出聲明:「本會徵詢了法律意見,香港電腦商會為『香港電腦節』創辦機構之一,已成功建立良好商譽。為維護品牌聲譽,避免對市民混淆或誤導情況,本會勸喻有關組織或商場暫停使用『香港電腦節』的品牌,以正視聽。」
  不過,深水埗區議會「電腦節」專責小組召集人盧永文則指,電腦商會沒有就發律師信一事知會區議會,強調區議會對事件持開放態度。
  盧永文又解釋:「今年安排接駁巴士的原意是方便市民參觀完位於長沙灣遊樂場的『香港電腦節』後,再到深水埗消費,以帶旺該區,而上落客點分別在幸福街、元洲街和怡閣苑,並非腦場外,「絕對不是『搶客』!」
  他又希望兩個電腦節不要互相對抗:「如果融洽,便可互相呼應,令區內電腦節規模更大,做好口碑。」
  他續指,今屆「香港電腦節」一百二十個參展攤位中,有七十六個是深水埗商戶,佔六成三,當中包括新增五十個為深水埗商戶專設的公開抽籤攤位。


Share this: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