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移民客似雲來,福利團體無任歡迎
不少人以為,新移民愈來愈多,社福團體對新移民的態度,一定會另眼相看。這只不過是想當然。真實的現像是,新移民客似雲來,社福團體都無任歡迎。愈多新移民到社福團體使用各種服務,即愈能證明社福團體的成功。
雖然社福團體是不牟利機構,但在團體內的員工,就一如商業機構,希望升職加薪。客戶愈多,就有理據向資
助機構,慈善基金 (如公
益
金,馬會弟善基金等。) 要求擴大服務范,增加人手,增加撥款。
更深層的意義是,人手增加後,員工的職級編制便可以擴展,舊有員工便有機會升職加薪。
不少社福團體,本
來祇不過是某宗教團體屬下的社區服務小組。後來服務的社群不斷增加,服務小組便不斷升格,然後獨立成為社福團體。
因此,有需要的新移民,福利團體絕不會拒人千里。若果能夠呼朋引伴,帶來更多的需要協助的新客戶,使用更多社福設施。令社福團體的服務個案大幅增張,有實質的資料,要求更多的資源,員工的前程就更為遠大。
以無限的耐性,換來無限的社福
社福團體的員工,可以說是綜援戶的半個衣食父母,跟他們攪對抗,攪鬥爭,一點好處也沒有。
由於中港兩地的文化背景不同,新移民與社福員工的溝通,容易出岔子。沉不住氣的,初則惡言惡語,繼而動手動腳。吃定官司之余,對申領社福事宜,更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跟社福團體的員工打交道,應該視之為朋友,視之為親人。尤其是初來步到的,舉目無親之下,社福員工可能是唯
一可以提供衣食住行的依靠。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跟社福員工交惡。
朝請示,晚彙報。每日早午晚的噓寒問暖,可以令對方留下深刻印像,是低調地要求對方,用心地處理申領社福的事宜。
與對方多點接溝通,讓對方瞭解需要綜援,需要上樓,需要社福的逼切性。
有承擔的社福員工,大多會盡辦法,處理視他們如親人,經常跟他們友善溝通的客戶。
與社福員工保持良好的夥伴關
系,對申領社福的事宜,有莫大的裨益。
員工可以在有限的職權範圍下,儘量幫助不合資格的申領個案,轉為申
領次一級的社福。或者將個案,交予更高級的主管,考慮可否向當局申請酎情權。
以無限的耐性,換取無限的社福。
如何獲得六百萬的社會福利
假設一對國內來港生育的夫婦,三年間,來港生子兩次,將孩子寄居于在港親屬,並成功為孩子申領綜援及租金津貼。
每名孩每人每月可得的綜援連租金津貼共約3,185 港元。
另外,未足三歲的孩子,可送往日間育嬰園,每人每月最高可得4,640港元的實報實銷津貼。
三歲至五歲,則入讀幼稚園,津貼金額每人每月最高為2,238元。
2007年開始,每名兒童可得一萬元的教育卷,作為學前教育津貼。(由教育署直接撥款
予幼稚
園,家長收不到現金)
入讀小學後,學費可以全免,另有就學開支津貼,每人每年2,505元,學生膳食
津貼,每人每月195元。
孩子入讀小學時,父母以團聚理由來港的申請應該獲批。
到港後,雖然未住滿七年,因為有兩名孩子經已是香港居民,亦可以申請公屋。大概年半之內,便可上樓。(選擇較偏遠地區,為願入住舊式單位,上樓時間可以更快。)
一家四口,只有兩個孩子得綜援及租金津貼。可透過社工申請租金寬減,及申請綜援以外的扶貧基金,慈善基金等。金額不固定,但估計每月平均可得五百至一千元之間,對生活的幫助很大。
當孩子升中學時,一家四口應該都合資格申請綜援,租金津貼,等各種各類的社會福利。
一家四口的綜援連租金津貼,每月共約9,125元,另外學童就學開支津貼,膳食津貼,交通津貼,水費及排汙津貼,合共每月約有1,600元左右。
當孩子年滿十八歲後,可以單身人仕,獨立申請綜援,單身人仕公屋及租金津貼。(需證明搬離父母居住)
家庭成員由四人減為二人,父母方所得的綜援及租金津貼會減至每月共約6,040元。若其中一有長期疾病或傷殘,則另有津貼。
到年滿六十歲後,綜援金提高至每人每月2,140元。如需接受長期護理,則為3,545元。
所有獲得綜援人仕,皆享有完全免費的公營醫療
服務,往返醫院,診所的交
通費,亦可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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