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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樓市】地監局:發出新執業通告規管海外物業銷售

【本港樓市】地監局:發出新執業通告規管海外物業銷售

《經濟通通訊社28日專訊》地產代理監管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主席張國鈞公布,為進一步 規管持牌地產代理銷售香港境外物業行為,地監局報業及考試委員會於上周通過發出一份新執業 通告,向持牌人就處理境外未建成物業銷售的方式提供指引,並將於明年4月1日生效。 倘若持牌人被證實沒有遵守規定,地監局有可能對他們採取紀律處分,紀律處分方式包括訓 誡、譴責、罰款、在牌照上附加條件、暫時吊銷牌照及撤銷牌照。
http://www.etnet.com.hk/www/tc/news/home_categorized_news_detail.php?newsid=ETN27122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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