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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京專電】人行:非銀支付機構提供條碼付款服務應取得業務許可

【駐京專電】人行:非銀支付機構提供條碼付款服務應取得業務許可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7日北京專電》據人行網站通知,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 益,自明年4月1日起實施條碼(二維碼)支付業務規範,要求嚴格遵循業務資質及清算管理要 求。非銀行支付機構向客戶提供基於條碼技術的付款服務的,應當取得網絡支付業務許可。 若支付機構為實體特約商戶和網絡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當分別取得銀行卡 收單業務許可和網絡支付業務許可。 至於已開展條碼支付業務的
http://www.etnet.com.hk/www/tc/news/home_categorized_news_detail.php?newsid=ETN271227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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