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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新定議「山寨」

深圳重新定議「山寨」

大陸官員對「山寨」有新定義,廣東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王學為今天表示,「山寨」是一種創新方式,代表了產業成長的一種新模式。

  中通社報導,王學為在記者會說,如果是以仿冒品牌來侵犯別人知識產權、低成本生產出假冒偽劣產品的「山寨」,政府堅決反對。

但是,他說,如果是因研發條件相對落後或生產主體創新資源不足,透過學習、模仿、借鑒和改良主流產品,實現技術、內容、外觀、工藝等方面的創新,而對現存主流產品形成挑戰的山寨,政府支持。

王學為認為,這一類「山寨」是具備很強創新意識的行為,是民間創新力量的表現。

  他說,「山寨」這種創新方式,代表了產業成長的一種新模式,表明深圳能夠迅速在某種技術形態上生產出低價、但「不能說質不優的產品」。受此啟發,深圳政府部門下一步將鼓勵具有前瞻性和平臺性的技術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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